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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委在测试中心党支部开展无记名投票推选

日期:2014-01-01

作者:admin

 
 
为了扩大党员发展工作中的民主,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天水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我院党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全体党员无记名投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确定测试中心党支部为试点支部。
学习是思想的基础,测试中心党支部结合生产经营部门的实际,根据院党委《无记名投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将宣传学习、动员发动作为开展好试点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根基。八月份以来,在坚持工作生产两不误的基础上,测试中心党支部积极宣传发动,组织党员和职工群众原原本本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院党委《关于全体党员无记名投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学习传达中央、中共甘肃省委、中共天水市直机关工委有关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党外职工群众对党的认识,确保了广大党员和入党申请人的知情权,为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职工思想工作表现怎么样,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11月27日,测试中心党支部按照院党委《关于全体党员无记名投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步骤组织召开了包括支部各个层面的党员代表、职工群众代表以及分工会和团支部代表各占三分之一、共计12名代表参加的会议,在现有入党申请人和群团推优人选中无记名投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会上,测试中心党支部书记刘菊琴代表支委向大会报告了现有入党申请人人数和群团推优人数,对投票权利、投票要求、投票结果使用进行了说明,并逐一介绍了王永杰、刘贵海、张雪和贾鹏四位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会议根据他们四人平时思想学习和工作生活的表现进行了无记名投票。会后,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的支部委员会统计投票情况,并按得到的推荐票高于代表总数三分之二(含)以上的规定,确定四位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27日下午,测试中心党支部召开有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参加的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会上,支部书记刘菊琴代表支委向大会报告了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人数、产生过程等情况,对投票权利、投票要求、投票结果使用进行了说明,然后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逐一向大会报告了自己的基本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争取向党组织靠拢的态度,面对面地接受了支部党员尤其是优秀党员和老党员的点评,随后支部全体党员结合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平时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本着对党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进行了无记名投票。 经过统计投票,按照推荐票高于有表决权党员人数三分之二(含)以上才可能确定为预备人选规定,最终,党员大会淘汰了一名初步人选,确定了三位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会后,支部召开支委会,经过充分酝酿,按预备人选的三分之一比例研究决定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并将于11月28日-12月 4日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若公示无异议,支部决定的该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定期组织谈心谈话,勉励他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主动配合党组织培养考察,争取早日入党。同时,支部以书面形式将支部全体党员投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和确定结果上报院党委备案。

 

 
对于开展这次无记名投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试点工作,职工群众反响较大,认为通过无记名投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增加了群众满意度,增强了发展党员的透明度,密切了党群关系,真正体现了党的民主、公开和择优的发展原则,提升了发展新党员的质量,进一步推进了基层党组织民主制度建设。

 
 

 
院党委工作机构负责人全程参与测试中心党支部无记名投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试点工作的各项会议,对落实院党委《关于全体党员无记名投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监督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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